“住口!”秦锋闻言大怒,一巴掌拍在桌子上,震得桌面菜汤飞溅:“这句话从你口出,入三人之耳,就此打住,不要给自己惹来祸患!”>
孟骏却是不以为意:“怕什么,秦大哥麾下有七八百悍匪,龙兄又在明寨统管防务一年……”>
不等孟骏把话说完,秦锋站起身来,怒喝道:“你随我去见大当家!”>
秦锋这个称呼表明自己的态度。>
“走!”>
秦锋从没这样发怒过。>
龙云连忙劝阻道:“秦大哥,算了,孟兄也只是在开玩笑!”>
秦锋重新坐下,长叹一口气道:“先不说大当家对我有知遇之恩,又背景深厚,我绝不可能背叛他。”>
“单说明部没有看起来那般容易掌控,明部如果落入我们手中,只怕不出三年便会烟消云散,出塞的大明人也会全部化作白骨。”>
“我和大当家相识近三年,他虽然让我感觉越来越陌生,但也越来越让我感到佩服!”>
秦锋知道孟骏这人桀骜不顺,说出这番话,正是要断了他的念想。>
龙云轻轻点头,赞同道:“秦大哥说的对,大当家志向远大,胸中有丘壑!”>
训练骑兵时,龙云和郭臻相处的时间不短,从平日言谈举止就可以看出,郭臻的心思可不是土默特的明部可以桎梏的。>
“志向远大?”孟骏冷哼一声道:“难道他也想像李映一样引贼寇边?”>
郭臻所作所为无法避免让别人将他比作李映,土默特明部要想长久存在,屈从土默特人是唯一的出路,草原是蒙古人的草原。>
秦锋摇头道:“大当家向我保证过,绝不会寇边大明!”>
孟骏不到黄河心不死:“如果有那一日,秦大哥怎么办?是否还同意我今日的建议?”>
“也许我会离开这里!”秦锋轻轻转动手中的酒杯,这是他心中最没把握的地方,但他绝不会与郭臻兵戎相见。>
“你呢?”孟骏盯向龙云。>
龙云冷笑道:“让你失望了,冲大当家救活了这么多大明百姓,我也会继续追随他!”>
“你……”孟骏怒气冲冲。>
“大明人在草原如果自相残杀,只会有一个结局!”龙云心中激愤,将身前的酒水一饮而尽,随后起身出了房门。>
孟骏站起来,看着龙云离去的方向,他没想到三人密议会是这种结局。>
孟骏心中敬服的只有秦锋一人,根本不想率怀远卫的兄弟给别人卖命,更何况还是土默特人。>
秦锋慢慢悠悠给自己满上一杯酒:“龙兄不会去告发你的,孟老弟,人有的时候总要认清形势,这一点你我都不如龙老弟。”>
要想掀翻明部的天,眼前确实是最好的时候,郭臻已将所有的路铺好,继承者只需沿着现有的路走下去。>
老鸦山脚下,郭臻还在挑选战士,没想到后院却突起风波。>
龙云无法容忍孟骏的想法,又不好与他争辩,只好匆匆下山。>
眼前草坡的营区里,全是瘦弱的青年汉子,都是被饥饿折磨成这般模样,草原肉质充足,无需一个月,这些人就会变的身强体壮。>
郭臻兴高采烈,用手中鞭梢指向营区:“三千五百人,一共收了三千五百个汉子!”>
“他们都会成为最好的战士!”>
“不,蒙古人自幼学习骑射,大明人再怎么训练也无法在草原成为最好的战士,但我想让他们成为最好的军队。”>
郭臻扭头,右手搭在龙云的肩膀上:“你一定要帮我!”>
龙云单膝跪地,拱手道:“愿为大当家效力!”>
老鸦山脚下,三千多精壮的大明人赤+裸上身在太阳底下暴晒,郭臻站在最前列,也同样赤着上身,虬张的肌肉上,汗水顺溜而下。>
龙云手执长鞭在人群中穿梭,大声喝道:“欢迎你们加入明部,大当家仁慈留下你们,可在我眼里,你们毫无用处。”>
“你们来到草原就是寻死的,一个蒙古人可以打你们两个,一个骑马执弓的蒙古人可以杀你们十个,而你们连他们的衣角都摸不着。”>
这些话可不是夸张,在龙云看来,要将这些人训练成可以上阵的战士,至少需要一年时间。>
“从今天起,我会一直陪着你们,陪到你们恨不得将我吞进肚子里。”龙云的脸上露出一丝狞笑:“坚持不下去的,我会将你们扔进黄河。”>
“今天,在这里就是晒,不准动,不准挠痒,不准擦汗!”龙云将手中的长鞭挥的噼里啪啦作响。>
这些人中还有明部的马贼,听见这话都目瞪口呆,心想他们凭什么陪这些菜鸟受罪,但没有一人敢出声,因为郭臻站在最前面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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